『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建安六年(公元201年)秋,天刚蒙蒙亮,黄河仓亭津北岸,在这休整了许久的袁绍大军东路兵马终于开动了。
此前,袁谭和辛评奉袁绍之命统领着青州的兵马沿着黄河北岸西进,以协助冀州的袁军主力南下进攻曹操。
为了充实袁谭的东路兵马的力量,使其能在仓亭一线取得进展,在黎阳的袁绍又让大将牵招率军一万前来支援,就这样袁军东路兵马达到了两万余人。
此时,在仓亭上游十里开外的一个小渡口,袁军正在紧张地架设浮桥以方便大军渡河。
由于河水湍急,袁军不得不采取一些特殊措施来确保浮桥的稳固性。在中流水势较为急促的地方,袁军用大型船只停泊在上游以阻挡水势,只有这样浮桥才能勉强架起。
与此同时,一旁难以计数的船只和竹筏也正在不断往返运送着袁军士兵。
然而,由于运输量有限,许多士兵只能在北岸焦急地等待着浮桥完成后再渡河。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士兵们的心情愈发焦躁不安。
尽管如此,袁绍的军队依然保持着良好的纪律和组织性。将领们不断鼓舞士气,告诉士兵们只要坚持下去就能取得胜利。
而士兵们也深知这场战争对他们来说意义重大,纷纷表示愿意为了袁家的大业付出一切。
仓亭津本来就是一个现成的渡口,那里水流平稳缓慢,河床也比较稳定,而且两岸之间的距离相对较窄,在那里渡河将会更加便捷和轻松。
然而,谋士辛评却担心仓亭津南岸可能隐藏着曹军的伏兵,如果直接从那里渡河,很有可能会遭遇曹军的袭击。
尽管之前已经派遣了大批的斥候过河侦查,也没有发现曹军主力的踪影,但考虑到军队的安全和稳妥性,辛评还是坚持放弃原本理想的渡口,而选择了这个渡河条件并不太好的小渡口来实施渡河行动。
随着时间的推移,浮桥终于建成,袁军开始大规模渡河。士兵们背负着沉重的装备,小心翼翼地踏上浮桥,一步步向对岸走去。整个渡河过程虽然缓慢,但却井然有序。
当最后一名士兵成功渡过黄河时,袁绍的军队已经全部集结在了南岸。他们将继续前进,向着兖州腹地进发。
袁谭南渡后看到南岸空无一人,心里不禁对辛评的过度谨慎和自以为是的态度感到有些不满。
原本大军完全可以选择从仓亭渡口过河,但由于辛评多疑的原因,他们白白浪费了宝贵的时间。
尽管袁谭嘴上并未多言,但内心深处已经对辛评产生了一丝不信任的情绪。
此时,尽管袁军已经成功渡过黄河,但他们仍未完成父亲袁绍所交办的重要任务——插入兖州腹地,从后方牵制曹军。
兖州作为大汉十三州之一,与河北的冀州隔黄河相望,是曹操崛起的关键地区,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
这个地方不仅为曹操提供了稳固的政治基础,还是其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石。
兖州位于中原地带,地势以丘陵为主,土地肥沃,物产丰富。这里是当时粮食的主要产区,为曹军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粮草供应。
同时,兖州还孕育了众多杰出的人才。比如,著名将领于禁、李典、乐进;谋士程昱、董昭以及满宠等他们都是兖州人。这些人才的汇聚无疑大大增强了曹操的军事实力和政治影响力。
所以兖州对曹操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而袁绍也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这也正是他和谋士们商议后决定派遣偏师分别从南北两路进入兖州腹地的原因。
其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在曹军后方制造混乱,分散他们前线将士们的注意力;二是切断曹军的补给线,让白马前线的曹军陷入困境。
早在渡河之前,袁谭、辛评、牵招等人就已经商量好了,一旦大军渡过黄河,他们就要迅速穿插到兖州东郡郡治濮阳城以东的鄄(juàn)城,并占领这个地方作为立足点。
然后等待时机采取行动,他们计划一边袭击曹军的后方粮草供应线路,一边等待来自黎阳的命令。
这时秋高气爽,气候宜人,天空晴朗,袁军士气高昂,一口气向鄄城急速行军。经过一百多里的行程后,他们在午后时分抵达了鄄城城下。
鄄城在兖州东郡并不算是一座大城池,因此这里并没有驻留军队,城内只有县令和一些普通的衙役,甚至连城墙上都没有人驻守。
袁谭眼神一凝,随即命令他的副将管统带领一支兵马朝着城池疾驰而去。
城门口值守的衙役们一开始误以为这支军队是曹军,但等到他们回过神来时,管统已经率领着袁军冲进了城内。
于是,袁军不费吹灰之力就占领了鄄城,辛评迅速让管统安排士兵接管城防,因为他们一路走来都没有看到曹军的踪影,情况异常诡异,必须要有所防备。
此刻,在鄄城县衙内,袁谭坐在主位上,两旁分别坐着辛评和牵招。
“先生,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做?”
袁谭斜眼看向辛评,随后缓缓开口询问道。
辛评沉思片刻,然后说道:
“公子,方才在下已前去查看过县衙的粮仓,其中存粮所剩无几。然而,我军共有两万之众,这些粮草难以维持太久。
目前,当务之急乃是三项要事:
首先,需派人将此地消息呈报给黎阳的主公,等候进一步指令;
其次,应当分兵守卫仓亭至此处的粮道,保证河北的粮食补给能顺利地运送过来,同时派军前往周边城池劫掠粮草,如此方可确保粮草供应充裕;
最后,即刻向四周派遣大批斥候,侦查曹军及其粮道所在位置。”
袁谭和牵招听完,皆表示赞同。
袁谭转头看向牵招说道:
“一切就按照先生所言去办吧。”
牵招领命后便着手安排各项事宜......